当前位置:
首页政策公告专项资金
2020年普陀区商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
发布来源:普陀科创
发布时间:2021-08-24 09:56:52

根据《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》要求,普陀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自2021年8月16日起启动2020年度普陀区商业创新项目申报受理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,按照本《申报指南》要求进行申报。具体如下:

一、申报主体

申请政策扶持的对象,原则上应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信用记录良好,在普陀区运营三年以上,并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以及为区域经济发展、商业创新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商业企业和机构。

二、扶持方式

普陀区财政局按程序落实资金具体拨付工作。对在普陀区实际运营三年以上企业,若当年度拟拨付资金超过上一年度其区域经济贡献的,延至下一年拨付。

三、申请要求

1、支持商业企业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或特色品牌,并在普陀设立旗舰店、全国或上海首店等,按照品牌影响力、装修面积、销售情况等,经认定,每年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%的扶持,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,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
有关解释:国际一线品牌或特色品牌:行业内细分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品牌或特色品牌,企业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地位评估报告。国际一线品牌每年给予年租金20%的扶持;特色品牌每年给予年租金30%的扶持。

2、支持商贸企业积极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,对在本区新开国别馆、“6天+365天”一站式服务交易平台等商贸企业,经认定,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扶持。

有关解释: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(含)~1500平方米,给予30万元扶持;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(含)~2000平方米,给予40万元扶持;营业面积2000平方米(含)以上,给予50万元扶持。

3、对新获得“上海新品集聚地”等相关市级及以上奖项的商业企业,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4、支持“特色小店”入驻商场、园区、特色街、社区等,经认定,每年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%的一次性扶持,最高不超过10万元,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。

有关解释:特色小店:在市民、游客、时尚人士或某个特定群体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口碑、展现工匠精神、承载城市情怀、存续于街边的小店,以受欢迎、有特色为主要指标。经上海市商务委认定并进入本市特色小店名录的,给予年租金的30%一次性扶持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5、鼓励商业企业、商业街区发展“夜间经济”,按照参与夜间延时运营店铺规模、数量等情况,经认定,每年可给予业主或实际运营管理方不超过年租金30%的扶持,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,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

有关解释:夜间经济: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的各种合法经营活动的,可以是餐饮、零售、娱乐、旅游等。营业面积累计2000平方米(含)~3000平方米,给予年租金20%的扶持;营业面积累计3000平方米(含)以上的,给予年租金30%的扶持。

6、对新获得“上海特色商业街”、“上海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”等相关市级及以上奖项的企业,经认定,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四、申请流程

1、受理时间:202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。

2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
纸质材料申报:

(1)《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资金申请表》;

(2)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》复印件、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(复印件);

(3)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(复印件);

(4)上级单位发布的相关申报通知;

(5)申请书或项目任务书;

(6)项目合同;

(7)相关立项证明;

(8)国家、上海市项目提供上级部门拨款凭证;

(9)荣誉证书;

(10)其他证明材料。

材料装订要求:整套完整材料(申请书在前,附件在后,A4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)一式6份。

3、受理地点

各申报企业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(加盖公章)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

4、审核审定

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《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普商务规范〔2019〕2号)规定程序对申报扶持项目开展审核,经普陀区政府同意后,由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分别向申报单位反馈申报结果。

分享到微信
复制链接